杭州發布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方案征求意見稿 将加大保障房供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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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27 17:16

  • 《實施方案》重點明确了“十四五”期間,杭州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占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的比例力争達到30%以上。

    觀點地産網訊:9月27日,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意見》和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加大保障性租賃住房供給,着力緩解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住房困難,結合杭州實際,杭州住保房管局起草了《杭州市加快發展保障性租賃住房實施方案》,今日起在杭州市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

    據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實施方案》分為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要求、支持政策、監督管理、組織實施六大部分,重點明确了“十四五”期間,杭州年度租賃住房用地供應面積占出讓住宅用地供應面積的比例達到10%以上,新增保障性租賃住房套數占新增住房供應套數的比例力争達到30%以上。

    在保障對象方面,《實施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面向一定區域内無房新市民、青年人等群體供應,解決階段性住房困難。同時,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分為住宅型和宿舍型兩類,其中住宅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築面積標準要求70平方米以下戶型不少于80%,一般不超過100平方米;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建築面積標準要求20~45平方米戶型不少于80%。

    在租金標準方面,《實施方案》明确保障性租賃住房租金標準應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質市場租賃住房評估租金90%執行。

    在房源籌集方面,《實施方案》結合杭州實際提出了多種籌集渠道,同時明确新開工建設的保障性租賃住房,主要安排在産業園區及周邊、軌道交通站點附近和城市建設重點片區等區域,引導産城人融合、人地房聯動。

    另外,《實施方案》還細化了土地、審批、資金、稅費民用水電、金融等支持政策。

    如支持農村集體經濟組織通過自建或聯營、入股等方式,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在符合規劃原則、權屬合法、主體明确、規模适當、安全環保要求、尊重群衆意願的前提下,将閑置和低效利用的商業辦公、旅館、廠房、倉儲、科研教育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為宿舍型保障性租賃住房等,大都為支持利用閑置土地改建保障性租賃住房的措施。

    同時,《實施方案》指出,各區政府(管委會)應建立健全住建、财政、稅務、電力、金融等部門單位的聯動機制,及時共享保障性租賃住房項目認定、驗收、開業以及租賃企業名錄等信息,落實項目稅費、民用水電氣價格、金融等優惠政策。

    審校:武瑾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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