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需要更多時間落實将載于通函内的若幹資料,延遲寄發有關2022年服務框架協議及新城框架協議的通函,預期通函的寄發日期将延遲至2021年12月3日或之前的日期。
觀點地産網訊:11月26日,新城悅服務集團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由于需要更多時間落實将載于通函内的若幹資料,延遲寄發有關2022年服務框架協議及新城框架協議的通函,預期通函的寄發日期将延遲至2021年12月3日或之前的日期。
觀點地産新媒體了解到,10月28日,新城悅服務發布公告稱,公司間接子公司江蘇新城悅與王曉松(作為王振華的代理人及代表王振華)訂立2022年服務框架協議。
據此,江蘇新城悅已有條件同意向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包括新城發展集團提供或促使集團子公司向其關聯公司提供若幹物業相關服務,為期一年,于2022年12月31日屆滿。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王振華的關聯公司,包括新城發展集團根據2022年服務框架協議應付予集團的服務費的年度上限20億元。
審校:勞蓉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