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價格區間分類指導,申報均價每平方米2萬元以下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2%;每平方米2-3萬元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10%;每平方米3萬元以上的,年化漲幅不宜高于8%。
相對于以前全國住宅市場同步漲升,本次市場發展處于明顯的分化态勢,價格的漲幅更多聚集于一線與重點二線城市,最終導致差異化的市場政策出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