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聯交所于2022年8月10日公布,上市委員會根據上市規則,決定取消勒泰公司股份在聯交所的上市地位(除牌決定)。股份最後上市日為2022年8月12日。
一些有興趣參與公司重組的潛在投資者曾經與清盤人接洽。然而這些潛在投資者均未有表示進一步興趣訂立任何重組框架。截至本公告日期,清盤人並未就此與潛在投資者訂立最終協議。
勒泰集團将根據上市規則第3.10(1)和3.21條,在切實可行情況下物色适當人選填補董事會臨時空缺以出任獨立非執行董事。
一些有興趣參與勒泰集團重組的潛在投資者曾經與清盤人接洽。于本公告日期,清盤人仍與該等潛在投資者磋商,並未就此訂立最終協議。
勒泰集團股份自1月21日上午九時正起于聯交所暫停買賣。有關買賣仍然暫停進行,並将繼續暫停,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趙伯琛已呈辭獨立非執行董事一職,且不再擔任該公司審核及風險管理委員會成員,自2021年1月21日起生效。
此前于2021年1月26日,高等法院頒令,羅兵咸永道會計師事務所的蘇文俊及莊日傑獲委任為勒泰集團的共同及各别清盤人。
由于張妍有意投入更多時間于聯席行政總裁職務,張妍已呈辭董事會副主席,且不再擔任本公司企業社會責任委員會成員。楊少明有意在個人業務中投入更多時間,彼已辭任非執行董事職務。
勒泰集團有限公司的股份發布短暫停牌公告指,将于今天(21/1/2021)上午九時正起短暫停止買賣,具體原因未提及。
勒泰集團公告稱,呈請的聆訊已于1月19日進行,並保留判決。公司将另行刊發公告,以告知股東有關判決被下達時。
趙伯琛有權就彼獲委任為獨立非執行董事及審核委員會成員而享有董事薪酬每年36萬港元,此乃參照獨立非執行董事職務及職責以及現行市況及慣例厘定。
因公司無法償付工商銀行向勒泰商業有限公司(勒泰集團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提供的貸款約14.25億港元及相關利息,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已于7月28日向香港特别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呈請。
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已于2020年7月28日根據高等法院公司清盤案件2020年第233宗針對勒泰集團向香港特别行政區高等法院提交清盤呈請。
勒泰集團将其主要歸因于集團的銷售物業收入減少、集團租金收入減少及受到新型冠狀病毒(COVID-19)于2020年初爆發影響,房地産市場下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