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内,明發集團交付建築面積55.19萬平方米,減幅約為30.8%;土地儲備較去年同期減少2.8%,至約1720萬平方米,項目數量為132個。
根據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個月合同銷售記錄,明發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8.9億元,較2023年同期(約人民币22億元)下降約59.4%。
明發集團2023年度收入下滑至95.25億元,虧損6.431億元,資産總值706.67億元,負債總額516.52億元。
于本公告日期,其余4間中國附屬公司已向地方負責監管機構提呈其董事變更申請,等待批準。附屬公司層面的董事會建議重組事宜将于地方機構簽發相關批文後完成。
公司董事會發布公告稱,根據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之合同銷售記錄,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58億元,較2022年同期(約人民币77億元)減少約24.7%。
早前于2013年,明發集團方面表示,要在臯蘭石洞開發千畝大盤生态城。根據當時公布的消息,生态城項目位于臯蘭名藩大道南段,項目南鄰白蘭高速,東鄰名藩大道。據悉,此次摘牌的165畝居住用地,就是其中的部分地塊。
,截至2023年9月30日止九個月,明發集團實現未經審核合同銷售總額約人民币50.39億元,較2022年同期(約人民币60億元)減少約16.67%,對應面積72.28萬平方米。
明發集團稱,收入減少乃由于向買家交付總建築面積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91.96萬平方米減少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80.55萬平方米及平均售價由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每平方米人民币5,835.8元增加至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六個月的每平方米人民币6,267.1元的淨影響所致。
其余4間中國附屬公司已向地方負責監管機構提呈其董事變更申請,等待批準。附屬公司層面董事會建議重組事宜将于地方機構簽發相關批文後完成。
明發集團創始于1994年,是一家以城市運營為核心,以商業地産、住宅地産、酒店經營為支柱産業,並涉及工業、商貿、投資等多項領域的大型現代集團企業。
明發集團于馬鞍山、南京、丹陽3市銷售金額最多,分别為3.21億元、2.28億元及2.01億元,總銷售額占比依次是14.7%、10.4%、9.2%。
毛利約為人民币22.88億元,較2021年減少53.8%;年度利潤由2021年減少99.1%至1860萬元;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利潤分别約為人民币4800萬元,較2021年減少97.5%。
明發集團八間中國附屬公司已向地方負責監管機構提呈其董事變更申請,附屬公司層面的董事會建議重組事宜将于地方機構簽發相關批文後完成。
預期集團于報告期間錄得本公司權益持有人應占利潤介乎約人民币0.3億元至人民币0.6億元。
加上新年及春節假期,與相關少數股東及╱或地方負責監管機構之間的聯繫過程進展緩慢,需更多時間進行聯繫。
鑒于COVID-19在中國爆發,以及為阻止COVID-19擴散而實施嚴格清零政策(包括隔離及潛在封鎖措施),與相關少數股東及/或地方負責監管機構之間的聯繫過程進展緩慢。
明發集團前九月銷售金額靠前的城市分别是安徽滁州、江蘇南京、山東淄博,銷售金額分别為8.37億元、6.48億元和5.49億元,占比分别為14%、10.8%和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