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顯示,自2014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期間購買伊川縣新建商品房(不含二手房、經濟适用房)的購房戶,在房管部門取得網簽備案合同,但尚未繳納契稅的購房者,且在2024年2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期間繳納契稅,按照繳納契稅總額20%的比例給予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