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9月28日,上海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上海市規劃資源局、上海金融監管局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自當日起施行。

按照上述文件,對8月28日後發佈土地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新項目,優先選擇現房銷售;如果實行預售,申請預售時單體建築需要完成主體結構封頂。新規同時規定,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過程監管,項目完成綜合竣工驗收後相關監管安排才進一步解除。

文件沒有將所有新房一刀切改為現房銷售,而是形成現房銷售與封頂預售並行的制度安排。部分項目可能直接以現房銷售,部分項目則在達到封頂條件後進入預售,不能簡單理解為“上海所有新房都必須現房銷售”。

政策發佈次日,房地產板塊上漲3.82%,數據顯示,板塊內84家企業上漲,僅3只下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