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9日,融創中國公告,董事會近日接獲董事會主席兼執行董事孫宏斌通知,香港高等法院就東方雨虹與孫宏斌的保證合同糾紛一案,作出登記令。

根據法院命令,孫宏斌應就融創房地產欠付東方雨虹的債務本金人民幣3.1億元及相關資金佔用費承擔連帶保證責任。

此前,孫宏斌向東方雨虹就融創房地產的合同義務提供了個人擔保,融創房地產為融創中國的全資附屬公司。

孫宏斌正就有關法院命令尋求法律意見,並保留申請將登記作廢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