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0日,河南省省直機關住房資金管理中心發佈通知,優化調整住房公積金相關政策,新增住房配套費用提取和購房契稅提取業務,並上調貸款額度。
在新增住房配套費用提取方面,在鄭州市域內擁有自住住房的繳存職工及配偶,可提取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住房物業費、取暖費、車位管理費。職工家庭僅可選擇一套住房每自然年度申請提取一次,不得多套提取,年度提取額度不累計、不結轉。
物業費、取暖費提取額度按不動產權證書、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分檔核定。90平方米(含)以下住房,物業費年度提取額度2400元、取暖費年度提取額度2100元。
90平方米至144平方米(含)住房,物業費年度提取額度3800元、取暖費年度提取額度3200元;144平方米以上住房,物業費年度提取額度4300元、取暖費年度提取額度3700元。車位管理費實行統一定額標準,每個家庭年度提取額度1500元。
新增購房契稅提取業務方面,在鄭州市域內購買自住住房且已繳納契稅的繳存職工及配偶,自契稅完稅證明載明的繳納日期起一年內,可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繳存職工及配偶提取總額不超過實際繳納的契稅總金額。
貸款政策方面,繳存職工家庭在鄭州市域內購買自住住房的,住房公積金最高貸款額度由120萬元調整為13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