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深圳光大同創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收到獨立董事馮澤輝、唐都遠提交的書面辭任報告。二人自2020年10月12日起擔任公司獨立董事,連續任職已滿六年,根據《上市公司獨立董事管理辦法》關於獨立董事連續任職不得超過六年的規定,申請辭去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獨立董事職務。
二人同時辭去董事會專門委員會相關職務。馮澤輝辭去第二屆董事會戰略與可持續發展(ESG)委員會委員、提名委員會主任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職務;唐都遠辭去提名委員會委員、審計委員會委員、薪酬與考核委員會主任委員職務。離任後,二人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公告稱,二人離任將導致公司獨立董事人數佔董事會人數比例低於三分之一。在公司股東會選舉產生新任獨立董事之前,二人將按照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繼續履行公司獨立董事及在董事會相關專門委員會中的職責。
截至公告披露日,馮澤輝和唐都遠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