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2日,行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披露與杭州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國有資本控股集團有限公司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的進展公告。
此前雙方於2026年3月30日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就高端液冷設備項目、供應鏈項目開展合作。近日,雙方在原協議基礎上籤署新的《戰略合作框架協議》,新增第二總部項目、AI服務器整機智造基地項目,並擴大供應鏈項目合作規模。本次事項不涉及關聯交易,亦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根據協議,行雲科技計劃2026年10月底前將第二總部正式落地遷入蕭山經濟技術開發區;其下屬公司擬將AI服務器整機智造基地項目落地該區域,涵蓋自動化組裝、硬件維修、性能檢測、系統底層調優、機房集羣組網、智能倉儲六大核心功能,預計2027年完成項目投產。
供應鏈項目方面,由行雲科技及其下屬各業務公司與蕭山經開國控集團下屬杭州明怡物產有限公司協同開展,首期合作期限原則上不超過五年。明怡物產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與公司開展同時段不超過人民幣30億元、單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50億元的供應鏈業務合作,分別較原框架協議約定增加10億元和120億元。
同時,明怡物產在符合條件及相關內部審批程序的前提下,另行給予公司及其指定合作方同時段不超過人民幣20億元、單年度累計金額不超過人民幣100億元的信用證業務專項額度,其中同時段額度較原約定增加20億元。該額度獨立核算,不納入上述30億元同時段合作額度的統計範圍。
公告顯示,蕭山經開國控集團法定代表人為江峯,註冊資本100億元,與行雲科技不存在關聯關係,不屬於失信被執行人。最近三年,除原《戰略合作框架協議》合作外,雙方未發生其他類似交易。
行雲科技同時提示風險稱,本協議為框架性文件,屬於意向性約定,具體合作項目的合同簽署、實施進度和執行情況存在不確定性;AI服務器整機智造業務尚處於起步階段,短期內可能難以達成盈利目標;供應鏈業務存在規模不及預期、賬期延長、壞賬損失等風險。
另據公告,本協議簽訂前三個月內,公司控股股東、持股5%以上股東、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股不存在變動;未來三個月內不存在所持限售股份即將解除限售的情況(不含高管鎖定股),公司亦未收到上述人員未來三個月內的股份減持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