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4日,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審核委員會召開2026年第51次審議會議,對廣州酒家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進行了審議。

根據會議審議結果,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對象發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申請符合發行條件、上市條件和信息披露要求。

公司本次發行可轉債事項尚需獲得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作出同意註冊的決定後方可實施,最終能否獲得中國證監會同意註冊的決定及其時間尚存在不確定性。

公司將根據該事項的進展情況,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