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瑞贏物業發佈《瑞贏物業:中國物業服務酬金制白皮書2.0》連載(12),內容為酬金制核心機制的落地實踐與優化。

據該連載內容,瑞贏物業基於二十餘年項目實踐,完成酬金制核心機制深度重塑,形成可落地可複製的運行體系。

在委託關係上,瑞贏物業通過合同約定與制度設計,界定業主與物業企業的委託關係,明確業主是小區治理的決策主體與權利主體,保有對物業服務的監督權、決策權和受益權;物業企業迴歸服務管家本位,按合同約定完成管理服務並提取約定酬金。

資金管控方面,瑞贏物業構建全流程透明化資金管控體系,推行共管賬戶雙U盾管理、年度預算公示審議、分級支出審批、年度第三方審計公示機制。

激勵機制方面,瑞贏物業在奧東18號、北京灣等項目推行階梯浮動酬金機制,將酬金比例與物業費收繳率直接掛鉤。其中奧東18號項目每月收費率低於80%時酬金比例為6%,每上升5個百分點酬金比例增加1%,最高可達10%。

在楓丹麗舍項目,瑞贏物業設計“基本酬金+浮動酬金”模式,按應收總額5%提取基本酬金,同時將實際收費率超出80%部分的30%作為浮動獎勵。

在上河村項目,瑞贏物業實行“固定酬金+績效考核”機制,約定基礎酬金比例為8%,考核總分≥95分時全額支付,90-95分支付95%,80分以下不予支付。

考核體系上,瑞贏物業幫助甲方組織建立“基礎服務標準化考核+動態需求專項考核”的雙維度考評體系,基礎服務考核佔70%權重,將考核內容拆解為客戶服務、共用部位及設施設備運維、消防安全防範、綠化養護、環境衛生、公共秩序維護等14大類百餘項可量化指標。

此外,瑞贏物業針對酬金制落地痛點,形成甲方組織運作、多方協同、新舊物業交接的針對性解決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