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據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香港特區政府當日在憲報刊登公告,指定12月21日實施《2025年強制性公積金計劃(一般)(修訂)規例》,落實強積金首階段全自由行。公告下週三提交立法會進行先訂立後審議程序。

根據修訂規例,在去年5月1日或之後入職的僱員可選擇在每個公曆年內一次,或在累算權益轉出的強積金計劃的管限規則容許的情況下,在每個公曆年內多於一次,將現職工作的僱主強制性供款所產生的累算權益全數,從僱主參加的強積金計劃供款帳戶轉移至他們自選的強積金計劃個人帳戶。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表示,隨着首階段全自由行實施,政府已兌現施政報告於今年內落實措施的承諾。此舉加強新聘僱員對其強積金權益的管控,鼓勵他們更積極管理強積金投資、促進市場競爭,以及創造進一步減費的空間。

至於惠及其餘僱員的次階段全自由行,政府正擬備相關立法建議,將於明年年中向立法會提交修訂條例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