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據反詐宣傳推文,近年來,不法分子瞄準在校大學生求職兼職需求,以“高薪兼職、只掛名不幹活、無任何風險”為誘餌,哄騙學生出示身份證,完成人臉識別、電子簽名,將大學生登記為企業法定代表人、股東或者監事。
上述推文稱,不少同學以為只是簡單做一份兼職,收取幾百到1000餘元報酬,卻稀裏糊塗成了空殼公司的“名義老闆”,直至求職政審、辦理貸款時,才發現自己已經深陷法律風險之中。
案例顯示,小王掛名企業法定代表人後,不法分子利用其身份信息註冊公司並開立銀行對公賬戶,通過該賬戶進行電信詐騙、洗錢等違法犯罪活動,小王作為法定代表人需要配合調查,並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大學生小吳在實習入職時被要求完成人臉識別、實名認證,其後被不法分子登記為10餘家企業法定代表人,畢業求職政審時才發現。
推文提示,一旦登記為企業法定代表人,就要依法承擔相應法律責任。公司欠債不還,法定代表人可能被限制高消費、納入失信名單、影響個人徵信;如果空殼公司開展電信網絡詐騙、虛開增值稅發票等犯罪活動,掛名法定代表人還有被牽連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公務員、事業單位、國企入職政審時,名下異常企業記錄會直接影響錄用。
應對方面,推文提醒大學生從事兼職、實習或求職時,應保護個人信息,不輕易配合人臉識別、實名認證;被騙後及時保存證據,向公安部門報案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