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甘肅省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天水市麥積區褐石培心幼兒園李慧芳等六人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進行一審公開宣判。
法院認定,該幼兒園實際負責人李慧芳、執行園長朱敬琳違反國家食品安全管理法規,授意後廚工作人員牛愛元、文亞芳、賀旭霞、安春玲在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供幼兒及教職工食用,造成嚴重不良後果,六人行為構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且情節特別嚴重。
據此,法院判處李慧芳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財產人民幣五十萬元。
法院判處朱敬琳有期徒刑十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萬元;分別判處牛愛元、文亞芳、賀旭霞、安春玲八年至六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