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戈鳴 828新政發佈一月有餘,各地已開始陸續出臺細則。

整體來看,存量土地尚存預售過渡期,增量土地的現售趨勢確立,且竣備放款成為剛性約定。

新政無疑將給代建行業帶來直接而深遠的影響。

本文將從代建業務源、代建業務模式、代建行業生態三個方面探討一下新政的影響。

代建項目的業態相對多元,本文的討論主要聚焦於可售型住宅業態領域。

01 | 壹

對代建業務源的影響

新政對代建業務源的影響,根源在於地產開發的現金流模型和收益模型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導致地產開發主體的投資意願、投資能力及投資行為隨之發生改變,進而影響代建業務的委託來源。

一、民營委託方的增量業務

此類業務受到的衝擊最直接,將面臨斷崖式萎縮。

代建項目的民營委託方羣體中,前融10%以上高息的資金進行拿地的不在少數。

原來的玩法是,等低息的開發貸辦下來了,再把高息的前融資金替換頂出去;等無息的預售資金回款了,再逐步把開發貸替換歸還了。

新政讓這套玩法直接熄了火。

且不說拿地自有資金是否嚴格穿透,就算還可以借錢拿地,因為要竣備才能銷售回款,且民企項目開發貸獲批的不確定性加大,導致項目資金峯值陡升,需要大幅提高融資額度、延長借款週期。

原本高息的“短債”變成了“長融”,財務成本直接吃掉了項目收益,賬算不過來了。或是乾脆就借不到那麼多錢,玩不轉了。

自有資金相對充裕的民營委託方情況會好一些,但項目資金峯值壓力增大、預期收益變薄,以及政策的不可預見性風險,都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其觀望心態,甚至產生了退出地產行業的念頭。

那些通過產品力和服務口碑,常年深耕三四線的本土民企開發商,很多原本就沒有使用過高的資金槓桿,新政之後相信韌性依舊,但該羣體的代建委託需求較弱。

二、城投委託方的增量業務

個人的判斷是,城投托底拿地的行為將得以延續,城投委託代建仍將是業內未來較長一段時間的主流業務。

828新政之下,業內普遍的共識是:地更難賣了,存在土地財政依賴的多數城市,主觀上存在安排城投托底拿地的較強動機。

很多人的疑問是,政策還允許城投繼續托底嗎?城投還能托得動嗎?

政策層面的疑慮,主要來源於2024年8月出臺的《關於規範退出融資平臺公司的通知》(150號文)。

該通知要求不晚於2027年6月末,各地方政府要實現融資平臺清零、地方政府隱性債務清零,城投公司退出融資平臺名單、剝離政府投融資職能。

這就是口口相傳的“城投退平臺”的由來。

但需要澄清的是,“城投退平臺”的本質,是指政府不再為城投的融資提供信用擔保,目的是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而非清退城投公司。

在此背景下,部分原來主要承擔融資功能並主導新區開發建設的城投公司,開始向產業投資引導、城市更新實施、國有資本和資產運作等方向轉型。

本文所指的“城投公司”,是相對廣義的概念,既包括傳統意義上政府融資職能屬性明顯的平臺公司,也包括逐步轉型或剝離政府融資職能的地方投融資類國有企業。

城投資金的來源渠道還是比較多元的,可歸納為五大類:

第一類、自有資金。為企業經營積累,包括供水、燃氣、停車、園區物業等經營性現金流,以及實收資本、留存收益、資本公積等股東投入。

第二類、債務類外部融資。包括拆遷貸、開發貸、經營貸等銀行貸款;中期票據、公司債、企業債等標準化債券;以及供應鏈融資、融資租賃、固定資產抵押融資等。

第三類、權益性資金。包括股東增資、國企股權劃轉、引入戰略投資者與混改融資,以及產業基金股權投資、社會資本入股等。

第四類、財政撥付類資金。包含項目資本金補助、建設運營補貼、中央預算內資金,以及政府專項債資金(如城市更新專項債)等。

第五類、存量資產盤活資金。包括資產轉讓處置、收費權與應收賬款ABS、公募REITs 與類REITs等。

能托底拿地的,並不侷限於傳統意義上的政府融資職能屬性明顯的城投平臺公司。

更廣義的地方投融資類國有企業,只要自有資金充足,或具備良好的融資能力,是依舊有條件在土地市場進行托底拿地開發的。

城投托底的力度,在各個城市之間,以及不同的城投企業之間,會出現較大的分化。代建企業有必要對各地的土地財政依賴度、各地城投企業的財務狀況、債務狀況、信用等級、未來拿地意向等進行系統性的梳理。

三、存量土地開發代建業務

存量待開發的土地,主要集中在三大領域:城投公司存量土地、民營企業存量土地、待紓困的不良資產項目。

828新政後,更有機會重啓開發的是待紓困的不良資產項目。

機會點來自於三個方面:

其一、新政後,住宅市場的新增供應將階段性明顯縮量,市場競爭烈度降低,項目去化速度更有保障。

紓困資金最擔心的不是項目盈利性,而是流動性。盈利性的問題,有劣後資金作安全墊;萬一流動性出問題了,資金就被困住了。

其二、各地的新政執行細則中,為存量土地留出了一定的預售過渡期。

紓困項目由於其特殊的民生屬性,是有條件積極爭取保留預售政策的。雖然房貸放款也要等到項目竣備後,但可以通過提高首付比例,並以履約保函的方式解活部分預售監管資金,降低資金峯值壓力。

其三、紓困項目可以通過重組削債,讓項目的地價成本進行市場化歸真,未來入市的售價具備隨行就市的條件。

相比之下,城投的存量土地如果原始地價過高,盈虧平衡點的售價超過市場可接受水平時,處理起來就會比較麻煩。畢竟,沒有哪個城投領導願意承擔國有資產流失的或有罪責。

02 | 貳

對代建業務模式的影響

一、對代建商務條件的影響

總體而言,在商務條件方面,828新政對代建方的影響是偏負面的。

(1)代建方過程墊支管理費的風險加大

代建合同的取費,常見主要由工程管理費用和營銷管理費用兩大部分構成。

且通常是營銷管理費用佔大頭。

原因很簡單,銷售業績才是代建工作的最終驗證指標,代建費的大頭為業績付費天經地義。且只有銷售回款了,委託方才有足夠的支付頭寸。

現售之下,情況發生了變化。在項目竣備之前,代建方只能收取到工程管理費用。

如果工程管理費用不能動態覆蓋代建方的項目團隊及後臺分攤費用,代建方就可能出現過程墊支管理費的風險。

理想的改善措施是,和委託方爭取調降營銷管理費用的佔比,調增工程管理費用的佔比。

或者將營銷管理費用拆成前後兩段,前期收取定位策劃費用,後期再收取銷售管理費用。

但這些措施同時也在考驗委託方的資金實力和支付意願。

(2)代建方出現經營虧損的風險加大

如果過程出現管理費墊支的情形,進入現售階段之後去化又不理想,營銷管理費的收取不達預期,那代建方將會面臨經營虧損的壓力。

代建費率進一步走低的可能性,也會加大代建方的經營壓力。

盈利壓力會倒逼代建單位謀求衍生收益。

比如聯合上游的資金方,或下游的供應商、銷售代理單位,提供聯合體的服務,從資金收益、施工利潤和銷售代理收益中找補些平衡。

又比如,單列品牌費用前置收取,或增設代建方產品線專利使用費,或某項工藝工法專利使用費等。

(3)代建方被解約的風險加大

現售之下,代建方還將面對解約率上升的風險。有三種情形需要特別關注。

其一、現房銷售不力,觸發業績不達標的解約條款。項目已經建成了,此時委託方對代建方的依賴度已經沒那麼強了。

其二、市場預期不錯,委託方在現售前就選擇惡意解約,踢開代建單位,直接選聘銷售代理單位,以節省代建費。

其三、在項目建造過程,因為合作效果不達預期觸發解約。過往,只要項目開盤預售了,代建方的品牌便與項目實現了強捆綁,解約會帶來重大客訴風險,給項目和各方都造成巨大的傷害。現售模式下,在建造過程中,代建方的品牌“保護傘”失效了。

代建方要防範惡意解約風險,也有三個做法可以參考。

其一、進行資源強捆綁。比如和項目配資方強捆綁、共進退。

其二、弱化委託方惡意解約的動機。核心是把代建費盡可能前置收取,降低在現房階段的代建費比例;或是通過工抵房的方式提前鎖定一部分現房銷售的營銷管理費用。

其三、加大違約成本。比如在代建協議中設置較高的單方惡意解約罰則金額。

二、對代建能力模型的影響

新政之下,代建單位有三種能力或優勢會被進一步的放大。

(1)需要打造適配代建業務的快開發能力體系

新政之下,快者生存。

其一、提高決策效率和決策質量。特別是,如何平衡好委託方的合規性要求和決策效率之間的矛盾,以及如何輔助非專業的委託方,把第一次決策就做對,避免反覆。

其二、將串聯工作轉化為並聯工作。比如不同工序的施工穿插、不同專業工作的前置搭接。

其三、做好各類資源保障。比如,優選有實力的參建商,並匹配合理的付款節奏;維繫良好的報批報建關係資源,保障審批效率,等。

(2)融資撮合能力將成為代建拓展利器

一個重要的方向是,撮合能進城投項目股權的資金方。常見為有資金實力,且願意“投建聯動”的總承包單位;還有一類是專業投資機構,比如遠東宏信,過往與多個城市的城投公司設立合資主體,拿地後交由房企代建。

另一個重要的方向是,撮合公益債投資方進入紓困項目,重啓代建。這類資金主體就比較多元了,只要紓困項目的本體有一定的市場安全度,市面上還是有些資金願意投的。

(3)代建團隊屬地深耕的優勢將被進一步放大

代建團隊具備屬地深耕的優勢,也即意味着更懂當地市場和當地客戶,有更大的概率把產品定位做對,現售之下產品沒有試錯空間了,這一點尤為重要。

屬地深耕,同時也意味着更懂當地的設計規範、驗收要求和客戶偏好,有更大的概率把成本配置做得更精準,把限額資源配置在客戶敏感點上。

屬地深耕,還意味着更深厚的報批報建關係資源、更有市場號召力的企業品牌形象、更有忠誠度的客戶資源、更可控的團隊管理成本。

03 | 叄

對代建行業生態的影響

828新政之下,代建行業或將發生以下幾個趨勢性變化。

一、代建行業進一步縮量、代建企業加速出清

這一點恐怕毋庸多言。

828新政出臺後,摩根士丹利預測2027年商品房銷售額同比下滑17%,2028年同比下滑35%。

大河沒水小河干,地產投資規模下降了,代建業務自然也會面臨萎縮。

代建市場進入2026年以來已經面臨縮量的狀態。今年上半年,代建第一股綠城管理新拓項目的簽約面積同比下降32%,簽約金額同比下降31.7%。

828新政的出臺,會加速代建行業的規模收縮。接下來,接不到足夠業務量,或是盈利能力較弱的代建企業,將面臨殘酷的生存挑戰。

近兩年,屢屢通過低價策略獲取項目、代建業務實際處於虧損狀態的代建企業,在828新政的衝擊下,前景尤為堪憂。

二、代建企業羣體將進入生態位重塑的過程

(1)頭部國央企的代建生態位

828新政後,需要面對業務再縮量所帶來的縮編壓力,通過代建業務穩團隊成為不得不考慮的重要選項。

將重點關注已有團隊進駐的一、二線城市的城投代建業務、四大AMC紓困業務,以及有一定規模及影響力的政府代建業務。

兼具施工背景和開發能力的央企,比如中建系和中鐵系,因為具備快施工及一定的墊資能力,828新政對其發展代建業務反而是一大良機。

但這類企業需要警惕的是僅把代建業務當成施工業務的鉤子,產生重施工輕代建的心態,尤其要避免把代建業務做成貼牌業務。

(2)規模民企的代建生態位

主戰場在二、三線城市的城投代建業務、地方AMC紓困業務,以及民營委託方業務、市場化的商辦及產業園代建業務。

面對新政帶來的市場下行壓力,規模民企做代建既要考慮短期的生存策略,也應該有長遠的發展之道。

短期通過“泛代建”求生存:

單專業或單模塊的諮詢業務、商辦及產業園的招商運營服務、不駐場的顧問式開發指導服務、精裝修加載包業務服務,等等。將業務化整為零也好,向產業鏈進行延伸也好,通過各種方式,努力增收,確保企業能盈利存活。

長期通過“重代建”謀發展:

代建屬於輕資產業務,但決定代建企業未來發展空間的,反而可能是其“重”的能力。一是出資能力,進行小股代建,在代建費的收益之上,疊加傾斜股權收益;二是資管能力,包括資金籌措、基金管理、資產管理能力,假以時日,中國的代建企業中,不排除能跑出一兩家中國的“鐵獅門”,一手托資金管理,一手托開發管理。

(3)中小民企的代建生態位

在中國的房地產版圖中,其實還活躍着一羣多年深耕於某個城市,靠過硬的產品和良好的客戶口碑,也不過多使用財務槓桿,穩紮穩打、做透當地市場的中小民營房企。

這個羣體在代建行業中,也應該有其生態位。特別是其中的三類企業。

一類是產品品質出眾,設計管理、成本管控及工程落地能力優異的企業;一類是甲乙同體,既做開發,又做施工的;還有一類是自有資金充裕,或具備優秀的資金整合調度能力的。

比如,新東昇走出淄博,代建煙臺的城投項目;比如,寧夏中房建管獲評了中房協首批一星級代建房企;比如,才創業6年的四川聯投,近期就發佈了“自主開發+代管代建+諮詢服務”的三輪驅動業務模型,據說已有若干個代建項目在深度接洽中。

三、代建產品IP及代建團隊IP,將逐步取代代建企業IP

在預售制度下,代建項目冠名房企品牌的核心作用,在於降低消費者的選擇成本,選擇品牌即是選擇未來收房的確定性。

但現售制度下,所見即所得。房企品牌的確定性功能被弱化。

反之,一個已被市場驗證成功的項目,其產品IP是可複製的,一如當年綠城、藍城靠一個“桃李春風”項目產品IP,就在全國簽下了眾多代建項目。

產品IP的背後,是項目團隊IP。一個被市場驗證成功的項目,背後往往有一個同樣被驗證成功的操盤手及操盤團隊。

對委託方而言,選擇一個好的產品IP,以及一個好的代建團隊IP,就是選擇未來現房產品的確定性。

畢竟,品牌是一項資產,而非能力。優秀的團隊才是能力的載體,出色的產品才是經營的保障。

(文章內容僅為個人觀點,不代表就職單位立場)

蔡戈鳴 中房協代建分會副會長 金地管理總經理 觀點新媒體專欄作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