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9日,從國家稅務總局獲悉,稅務總局網站當日發佈關於離岸信託納稅申報的提示,提醒相關納稅人儘快梳理本人離岸信託情況,在過渡期內依法申報納稅,避免產生滯納金及其他相關風險。
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7月24日印發的《關於離岸信託個人所得稅有關事項的公告》規定,離岸信託納稅人需就離岸信託收益申報繳納個人所得稅。
公告給予納稅人90日的過渡期,在過渡期內(10月22日前)完成申報繳稅,不加收滯納金。
此次提示明確,稅務部門將為納稅人提供細緻稅收輔導和辦稅服務,幫助納稅人依法履行納稅義務、維護自身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