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香港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副局長陳浩濂在答覆議員有關規管外傭過度借貸的提問時稱,經公眾諮詢,政府將於2027年6月起透過新增放債人牌照條件,規定所有從事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的放債人,須定期向“信資通”提供其無抵押個人貸款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料。

他稱,在金管局支持下,“信資通”已經建立,為提供個人信貸資料的平臺。

此外,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總額達5,000萬元或以上的放債人,以及無抵押個人貸款業務涉及每月收入低於12,000元的借款人的放債人,必須加入“信資通”以取得借款人的個人信貸資訊,從而加強負擔能力的評估。

陳浩濂表示,政府已從今年(2026年)8月開始,為放債人向低收入人士借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設置限制,包括收入、還款佔入息比率、未償還貸款總額,以及還款期。同時,亦禁止放債人要求借款人提供貸款諮詢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