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3日,最高人民檢察院通報行政生效裁判監督專項活動開展兩年來檢察機關對行政生效裁判進行監督的有關情況,併發布典型案例。

據通報,聚焦市場經營主體反映強烈的趨利性執法司法、“過罰不當”、違反“一事不再罰”等問題,全國檢察機關共辦理涉企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3900餘件,監督糾正侵害各類經營主體的違法行政行為,依法維護市場秩序。

北京、山西等地檢察機關聚焦“亂罰款”“亂收費”“行政補償、賠償不到位”等問題開展專項監督。

如某資產租賃公司與某縣自然資源局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土地交付時需達到轉讓宗地紅線外“五通”條件,因“五通”未通構成行政機關違約,該租賃公司提起行政賠償之訴,但法院終審判決未予支持。

最高檢2025年3月部署開展“違規異地執法和趨利性執法司法專項監督”。據最高檢副檢察長張雪樵介紹,該專項監督是檢察機關落實黨中央開展規範涉企執法專項行動決策部署、以法律監督促進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的重要履職切入點和着力點。

行政檢察監督包括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是上述專項監督的重要組成部分。該專項監督中辦理各類行政檢察案件8000餘件,涉案金額12.6億餘元,其中行政生效裁判監督案件1800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