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3日,連連數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於當日交易時段後批准,其直接全資附屬公司連連杭州與基金的普通合夥人、基金管理人及其他有限合夥人訂立合夥協議及補充協議,認購基金的有限合夥權益。

根據合夥協議,連連杭州同意認購基金有限合夥權益,認繳出資人民幣2億元,約佔基金初始認繳出資總額人民幣2.2226億元的89.98%;普通合夥人認繳人民幣226萬元,約佔1.02%,其他有限合夥人認繳人民幣2000萬元,約佔9.00%。

出資將來自集團內部資源,並非來自公司2024年3月首次公開發售或2025年7月新H股配售的所得款項淨額;集團對基金的最高認繳出資總額為人民幣2億元。

由於有關認購事項的最高適用百分比率超過5%但低於25%,認購事項構成公司的須予披露交易,須遵守上市規則第14章項下的申報及公告規定,獲豁免遵守通函及股東批准規定。

該基金為共青城連清探源創業投資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設立,並作為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向AMAC備案,主要營業地位於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截至公告日,基金尚未向相關市場監管機關登記或向AMAC備案,尚未開展業務活動。

基金投資期自成立日起至其後第60個月末屆滿,退出期自第61個月起至第96個月末屆滿,經合夥人會議一致決議可延長,存續期不得超過10年。

基金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於半導體、人工智能、智能機器人、先進製造、前沿科技等國家戰略新興產業、未來產業方向的中早期股權投資,原則上不控制任何被投資公司,不得投資二級市場股票、房地產或衍生工具。

投資決策委員會為基金唯一投資決策機構,由五名委員組成,四名由基金管理人委任,一名由連連杭州委任;投資總額超過人民幣2000萬元的項目投資須經全部五名委員一致批准。

各有限合夥人須於合夥協議日期後20個營業日內繳付其認繳出資額的25%,就連連杭州而言為人民幣5000萬元。

基金於投資期內每年按各有限合夥人認繳出資總額的1%支付執行事務合夥人費及管理費,退出期內按應分未退出投資成本份額的0.75%計算;有限合夥人先按實繳出資比例收回實繳出資及每年8%(單利)門檻收益,其後餘額以業績報酬形式分派予普通合夥人,金額等於全體合夥人投資收益總額的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