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6日,美團公告建議發行人民幣優先票據,僅面向專業投資者進行國際發售,發行完成與否取決於市況及投資者興趣。

於公告日期,票據的本金總額、利率、付款日期及若干其他條款和條件尚未釐定,票據定價將通過簿記建檔程序而定,票據條款落實後,公司預期與相關機構訂立購買協議。

公告顯示,票據所得款項淨額主要用於現有離岸債務的再融資及其他一般企業用途。若發生不可預見的事件或業務狀況轉變,在符合中國內地適用法律及法規的前提下,公司可將所得款項淨額用於不同用途。

美團將向香港聯合交易所提出申請,批准票據以僅向專業投資者發債方式上市及買賣,票據在聯交所上市不應被視為公司或票據的價值指標。

本次發行的聯席全球協調人、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包括中信里昂證券有限公司、高盛(亞洲)有限責任公司、Merrill Lynch (Asia Pacific) Limited、中國建設銀行(亞洲)股份有限公司、中國工商銀行(亞洲)有限公司、交通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香港上海滙豐銀行有限公司。

中國銀行(香港)有限公司、中信銀行(國際)有限公司、國泰君安證券(香港)有限公司、華泰金融控股(香港)有限公司、興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Morgan Stanley & Co. International plc、上海浦東發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香港分行及UBS AG香港分行擔任聯席牽頭經辦人及聯席賬簿管理人。

票據僅根據美國證券法S規例於美國境外向非美國人士提呈發售及出售,概無票據將於香港向公眾人士提呈發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