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6日,中共海南省委、海南省人民政府印發《關於建設生態環境友好型自由貿易港的意見》。

《意見》提出嚴格產業綠色低碳准入,以推動生態環境友好型產業發展為導向,強化海南自由貿易港鼓勵類產業目錄指導作用。

在綠色產業發展方面,《意見》提出大力發展生態旅遊業、環保服務業、節能環保技術產業、熱帶生態農業。

在“兩高”項目管控方面,《意見》提出堅決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高污染、低水平項目盲目上馬,對新(改、擴)建高耗能、高排放工業項目實施碳排放等量或減量置換。新(改、擴)建項目應優先採用先進工藝和污染治理技術。

在礦山綠色建設方面,《意見》提出推動礦產資源綠色開發利用,加強礦山開採綠色低碳技術工藝裝備升級改造,嚴格管控礦山開採、運輸、加工等環節無組織排放粉塵及噪聲。

《意見》要求全面推進綠色礦山建設,到2030年大中型生產礦山綠色礦山比例達100%。

此外,《意見》提出推進礦山生態修復後續管護和複合利用,探索“礦山生態修復+文旅”資源再開發利用模式,推動礦山企業數字化、智能化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