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6日,陽光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披露,管理人恆基陽光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當日收取合共999.04萬個新基金單位,作為支付2026年第二季及第三季管理人費用的50%,相關費用支付責任已獲完全履行。
該等新基金單位佔緊隨發行後已發行基金單位(17.67億個)約0.57%。
收取的新基金單位中,487.64萬個對應第二季費用,包括386.67萬個支付基本費用(對應金額1692.86萬港元的50%)及100.96萬個支付浮動費用(對應442.02萬港元的50%),均按每基金單位2.189港元發行。
其餘511.41萬個對應第三季費用,包括407.13萬個支付基本費用(對應金額1692.86萬港元的50%)及104.27萬個支付浮動費用(對應433.56萬港元的50%),發行價為每基金單位2.079港元。
現金部分,管理人於10月26日收取第三季管理人費用的現金1063.21萬港元,並於2026年8月收取第二季管理人費用的現金部分1067.44萬港元。
持有量方面,收取新基金單位前,管理人持有2.79億個基金單位;發行後管理人持有合共2.89億個,佔緊隨發行後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約16.36%。
2026年1月1日至9月30日期間,已發行作支付管理人費用的基金單位合共1447.01萬個,佔2025年12月31日已發行基金單位(17.48億個)約0.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