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7日,上海期貨交易所發佈兩則違規處理決定公告。
其中一則公告顯示,孫權為山東楚鋁鋁業有限公司員工、期貨交易員。2026年3月6日至2026年4月30日期間,孫權在上期所鋁期貨al2609、al2610、al2611、al2612、al2702、al2703、al2704合約上,操作孫權賬戶與山東楚鋁賬戶相互成交121次、507手,違規獲利125,325元人民幣。
上期所認定,上述行為構成《上海期貨交易所違規處理辦法》第三十二條第一款第三項規定的違規行為。依據該辦法第三十二條,上期所決定給予孫權通報批評處分;責令改正,給予其自收到違規處理決定書次日起暫停開倉交易12個月的處分;處孫權罰款5萬元人民幣。
公告同時要求,相關期貨公司應加強對客戶的合規教育,加強對網上交易的監控和管理,防範類似事件再次發生。相關違規處罰決定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數據庫。
另一則公告顯示,2026年1月26日,李曼主導操作其個人賬戶和胡珩賬戶在ni2609C150000、ag2606C26000兩個期權合約上相互交易。從交易手法、報單情況等維度來看,存在明顯約定交易意圖,上期所據此認定相關違規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