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3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2026年8月28日後新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項目,申請預售的,單體建築應當完成主體結構封頂,經項目屬地住建部門核查通過後,方可辦理預售許可。
資金監管方面,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水電氣熱等配套設施具備交付條件後,方可解除預售資金監管。
西安市住建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地方金融管理局10月30日聯合印發實施意見,明確2026年8月28日後新出讓土地的商品住房項目申請預售須單體建築完成主體結構封頂,預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竣工驗收合格及配套具備交付條件後方可解除監管。
觀點網訊:10月30日,西安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西安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西安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三部門聯合印發《關於貫徹落實〈關於完善商品住房銷售制度的通知〉的實施意見》。
實施意見明確,2026年8月28日後新發布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公告的商品住房項目,申請預售的,單體建築應當完成主體結構封頂,經項目屬地住建部門核查通過後,方可辦理預售許可。
資金監管方面,商品住房項目預售資金實行封閉管理,項目竣工驗收合格、水電氣熱等配套設施具備交付條件後,方可解除預售資金監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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