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2日,華潤飲料(控股)有限公司公告,公司與一家獨立經紀商訂立經紀協議,由經紀商根據預定參數於香港聯交所購回不超過3億港元的股份,構成自動股份回購計劃。
該計劃是公司此前披露的擬在公開市場購買總額不超過5.3億港元等值普通股的一部分,將於2026年11月3日開始實施,並在以下最早日期結束:自生效日起12個月、就回購股份已付的代價總額達到3億港元時、或根據經紀協議條款提前終止。
任何股份回購將根據公司於股東周年大會上向股東尋求的回購一般授權進行,最近一次授權於2026年6月1日舉行的股東周年大會上授出。下一次股東周年大會後的回購,須待股東批准新的一般授權。
由於該計劃以降低未披露內幕消息交易及潛在操縱價格風險的方式構建,公司已向聯交所申請豁免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10.06(2)(e)條的限制期規定,聯交所已授出豁免。
保障措施方面,該計劃不可撤回、非酌情及保證享有成交量加權平均價折讓;僅由單一獨立經紀商執行,公司對生效後經紀商進行的任何回購並無權限、影響力或控制權。
計劃生效日將至少早於公司下一個限制期預期開始日期三十天,以確保在生效與限制期開始之間留有冷靜期。計劃期限不少於7個月及不多於12個月,經紀商有權在特定情況下延長不超過10個交易日。
公司於截至公告日期的市值及緊接公告日期前6個月的平均每日成交額均高於聯交所指引信117-23所載基準。公司預期實施計劃不會觸發收購守則下的強制收購要約義務。
董事會認為實施計劃展示公司對其業務前景及發展充滿信心,目前資源足以在維持穩健財務狀況的同時實施計劃。所有在自動股份回購計劃下回購的股份將會被註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