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期所公告:1組12名碳酸鋰期貨客戶超限額開倉被限制開倉3個月 2026-11-04 18:57 資本金融監管碳酸鋰期貨廣期所 廣期所11月4日公告,近期1組12名客戶在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開倉交易數量超過交易所規定限額,依據《廣州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等規定,對上述客戶採取限制開倉3個月的監管措施。 觀點網訊:11月4日,廣州期貨交易所發佈公告,近期1組12名客戶在碳酸鋰期貨相關合約開倉交易數量超過交易所規定的交易限額。 根據《廣州期貨交易所風險管理辦法》第三十條等有關規定,廣期所決定對上述客戶採取限制開倉3個月的監管措施。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沈昭蘊 打開微信「掃一掃」分享給朋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