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5日,水晶光電(002273.SZ)公告稱,公司董事會審議通過回購股份方案,擬使用自有資金及/或自籌資金(含回購專項貸),通過集中競價交易方式回購公司部分股份,用於維護公司價值及股東權益。

本次擬回購總金額不低於1億元(含)、不超過2億元(含),回購價格不超過28元/股(含)。據華爾街見聞快訊,按此價格上限測算,預計回購357.14萬股至714.29萬股,佔總股本0.26%-0.51%。

回購期限為自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3個月內。所回購股份將在披露回購結果暨股份變動公告12個月後擇機全部出售。

公告還顯示,若3年內未實施上述用途,未使用的已回購股份將履行程序後註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