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1月6日,天晟新材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天晟新材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涉嫌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天晟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50萬元罰款;對天晟新材董事長吳海宙給予警告,並處以490萬元罰款。
天晟新材11月6日公告收到江蘇證監局《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2023年年報重大遺漏,公司擬被罰450萬元,董事長吳海宙擬被罰490萬元。
觀點網訊:11月6日,天晟新材公告,公司於當日收到江蘇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
經查明,天晟新材涉嫌未及時披露關聯關係及關聯交易,涉嫌2023年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
江蘇證監局擬決定:對天晟新材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450萬元罰款;對天晟新材董事長吳海宙給予警告,並處以490萬元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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