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香港證監會譴責正大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並處以罰款700萬港元,原因是該公司在2021年12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期間沒有遵從打擊洗錢及恐怖份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香港證監會亦暫時吊銷正大國際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員鍾浩的牌照,為期7個月,由2026年9月28日起至2027年4月27日止。
對此,正大集團發表聲明表示,注意到近日有媒體報道提及一間名稱與正大集團相近的公司,因違反監管規定而遭監管機構譴責及罰款,引發外界關注。為避免混淆,正大集團聲明,經核查,相關報道所述公司並非正大集團成員企業,亦與正大集團不存在任何股權、合資、合作、授權或其他關係,相關公司的行為及相關事項均與正大集團無關。
正大集團還稱,“正大”、“Charoen Pokphand”、“CP”及“正大集團”等名稱及相關標識,均屬正大集團依法註冊並長期使用的商標與商業名稱,未經許可,任何第三方不得使用或暗示其與正大集團存在關聯,正大集團保留依法追究侵權主體法律責任的一切權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