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恒大集團創始人許家印的資產接管人以許家印名義向香港高等法院提起訴訟,分別向蔣大龍及張松橋追討款項。
起訴狀稱,兩人於2014年至2020年間從許家印及相關公司收到款項,總額達191.5億港元,但未提供任何商業建議或服務,也沒有還款或給予任何回報,原告現追討款項及利息。
第一宗案件原告為許家印,被告為蔣大龍;第二宗案件原告為許家印及XIN XIN (BVI) LIMITED,被告為張松橋。兩案均由資產接管人杜艾迪(Edward Simon Middleton)及黃詠詩(Tiffany Wong)代表起訴。
兩人是中國恒大集團的清盤人,於2025年9月獲香港高等法院法官歐陽浩榮下令接管許家印的所有資產。
針對蔣大龍的起訴狀稱,許家印約在2020年6月22日與對方達成協議,聘請蔣大龍提供商業建議、諮詢或其他服務,報酬為5億港元,蔣大龍約在2020年6月24日通過銀行賬戶收到該筆款項。
起訴狀指蔣大龍未依照約定提供任何商業建議或服務,原告以不當得利為由向其追討賠償及利息。
針對張松橋的起訴狀稱,2014年至2020年間,許家印及XIN XIN (BVI) LIMITED向張松橋支付多筆款項,總額至少186.5億港元。其中2020年6月30日支付50億港元、2020年4月27日支付共40億港元、2020年10月5日支付30億港元。
其餘款項包括2014年7月11日支付2.5億港元、2015年7月7日支付35億港元、2016年7月27日支付20億港元、2018年8月27日支付共6億港元、2018年10月23日支付3億港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