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7日,米蘭站控股有限公司公告,董事會建議增加法定股本、實施股份合併並更改每手買賣單位,同時按非包銷基準進行供股。公司已於同日聯交所交易時段後與配售代理訂立配售協議。
公告顯示,公司法定股本現為8000萬港元(分為20億股現有股份),董事會建議增加至4億港元(分為100億股現有股份)。該建議須待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普通決議案批准。
董事會建議將每5股每股面值0.04港元的已發行及未發行股份合併為1股每股面值0.20港元的合併股份,並將聯交所買賣的每手買賣單位由1萬股現有股份更改為5000股合併股份。
截至公告日期,公司已發行及繳足股份為約10.57億股現有股份;假設期間無額外發行或購回,於增加法定股本及股份合併生效後,將發行約2.11億股合併股份。
待上述事項生效後,公司建議按於記錄日期每持有一股合併股份獲發一股供股股份的基準供股,認購價為每股0.36港元,最多發行約2.11億股供股股份,籌集所得款項總額最多約7610萬港元(扣除開支前)。
供股所得款項淨額最高估計約7310萬港元,每股供股股份淨價約0.346港元。淨額擬用於:約54.8%(約4010萬港元)用於存貨採購;約7.1%(約520萬港元)用於零售店未來12個月租金;約8.5%(約620萬港元)用於僱員未來12個月薪資。
其餘用途為:約24.9%(約1820萬港元)用於償還應付債券;約4.7%(約340萬港元)用於一般營運資金。
供股以非包銷基準進行,不設最低募集金額,將不設額外申請安排。未獲認購供股股份及除外股東未售出供股股份將根據補償安排按盡力基準配售予獨立承配人,收益歸相關股東所有。
時間安排方面,按連權基準買賣合併股份的最後日期為2026年11月19日;合併股份自2026年11月20日起按除權基準買賣;合併股份過戶文件須不遲於2026年11月23日下午四時三十分(香港時間)提交股份登記處。
根據上市規則第7.19A條,由於供股將導致公司已發行股本增加50%以上,供股須經獨立股東於股東特別大會上以投票表決方式批准。由全體獨立非執行董事組成的獨立董事委員會已告成立,榮高金融獲委任為獨立財務顧問。
載有供股詳情、獨立董事委員會建議函件及獨立財務顧問意見函件的通函,將於2026年10月28日或之前寄發予股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