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9日,中國證監會宣佈,就《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管理辦法(徵求意見稿)》及配套規則公開徵求意見。
徵求意見稿支持權益類基金髮展,擬將權益類基金、基金中基金(FOF)等產品的成立門檻,從規模2億元、份額2億份,分別降至5000萬元、5000萬份。固收類基金成立門檻維持不變。
此次修訂是為落實《推動公募基金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規範公募基金投資運作,支持權益類基金髮展,提高公募基金運作靈活度。
徵求意見稿還優化完全被動複製型指數基金關於舉牌、減持、短線交易的相關監管要求,適度放鬆其他指數類基金的交易限制。
現行《辦法》自2014年修訂發佈至今已逾10年。該辦法是證券投資基金法的重要配套部門規章,明確產品註冊、申購贖回、投資限制、收益分配、持有人大會等投資運作事項。
此外,徵求意見稿刪除發起式基金成立滿3年規模不足2億元強制清盤的相關規定,並完善“迷你基金”監管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