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2日,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就中歐混動汽車、電動汽車磋商共識答記者問表示,中歐在貿易投資磋商機制下持續對話,達成多項成果共識。雙方本着相互尊重、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混動汽車、電動汽車貿易進行了密集磋商,避免了局面升級,平衡處理經貿分歧和彼此關切。
針對一些外媒對混動汽車貿易安排的數量等相關細節的猜測,發言人介紹,關於混動汽車,雙方強調並確認了三項基本原則。一是尊重事實,根據歐盟統計局數據,2024年歐盟自中國進口混動汽車10.7萬輛,2025年為30.2萬輛,雙方在2025年基礎上達成向上安排,確保中國企業的出口空間和穩定增長。
二是非歧視,任何措施都不會專門針對中國產品,更不能歧視性對待中國企業,中方獲得配額將不會低於歐方的其他任何進口來源地。三是合規,雙方確認貿易安排應符合世貿組織規則,中方保留在世貿組織框架下訴諸爭端解決、要求貿易補償等一切權利。
關於電動汽車,中歐雙方於今年1月實現反補貼案“軟着陸”,歐方發佈了價格承諾通用指導文件。發言人表示,歐方將繼續推進電動汽車案企業價格承諾相關程序,以及其他複審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