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3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匯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支持原告方北京匯源食品飲料有限公司的維權訴求。

經法院審理查明,北京匯源集團開封有限公司、北京匯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公司授權的前提下,擅自生產、銷售“匯源”牌果汁產品,兩家公司被判懲罰性賠償9700餘萬元。該兩家公司為北京匯源集團成員公司。

對此,一名接近北京匯源集團的人士表示,匯源集團將會上訴。

與此同時,匯源集團今年已把新產品更名,果汁線叫“咱家果源”,茶飲料線為“旭日森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