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證監局對百斯特資產出具警示函 涉四項違規 2026-10-14 01:16 資本金融監管北京證監局百斯特資產 10月13日,北京證監局對北京百斯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出具警示函,因其存在未辦理基金備案、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等四項違規。 觀點網訊:10月13日,北京證監局對北京百斯特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採取出具警示函措施。 經查,該公司相關私募基金募集完畢,未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的規定辦理基金備案手續。 此外,公司還存在向非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承諾最低收益、未及時更新從業人員有關信息等三項情況。 免責聲明:本文内容與數據由觀點根據公開信息整理,不構成投資建議,使用前請核實。 審校王天微 打開微信「掃一掃」分享給朋友或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