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4日,市場監管總局發佈通知深入推進飽和水蒸汽球罐風險隱患專項整治,以內蒙古包鋼稀土鋼板材有限責任公司“1·18”重大容器爆炸事故為警鐘。
該事故造成10人死亡、84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723萬元,調查報告指出檢驗檢測不規範是關鍵因素之一。
通知明確所有球罐投用後1年內完成首次開罐檢驗,後續定期檢驗週期最長不超過3年;2026年3月1日以來未開展定期檢驗的在用球罐須全部按首次檢驗標準完成全覆蓋排查。
通知明確無損檢測不得違規分包;檢驗機構發現嚴重隱患必須第一時間要求設備停止使用並上報屬地監管部門;定期檢驗報告需保存期限不少於1個檢驗週期。
同時強化源頭質量管控,要求新制造球罐設計使用年限不得超過12年,主要受壓元件用鋼材的標準抗拉強度下限值不得大於540MP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