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6日晚間,ST佳緣(301117)披露收到中國證監會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以及四川證監局出具的責令改正並出具警示函措施的決定。

《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ST佳緣《招股說明書》中2019年、2020年財務數據及2021年、2022年年度報告內容存在虛假記載。

經查明,ST佳緣自2019年起與客戶A開展網絡信息安全業務,該客戶為公司2019年第二大客戶、2020年第一大客戶。

2019年、2021年、2022年,公司與客戶A簽署多份科研合同或電子產品採購合同,在不符合收入確認條件的情況下提前確認收入,導致公司2019年至2022年營業收入分別虛增2015.6萬元、虛減2015.6萬元、虛增2803.38萬元、虛減2562.47萬元,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613.84萬元、虛減1613.84萬元、虛增1803.93萬元、虛減1634.45萬元。

2020年,公司介入某裝備有限公司與某科技有限公司之間正在履行的購銷業務鏈條,相關交易不具備商業實質,導致虛增營業收入1327.95萬元,虛增利潤總額44.24萬元。

上述兩項違法行為導致ST佳緣2019年至2022年營業收入分別虛增2015.6萬元、虛減687.65萬元、虛增2803.38萬元、虛減2562.47萬元,佔當期披露營業收入絕對值的15.39%、3.61%、8.85%、9.51%。

同期利潤總額分別虛增1613.84萬元、虛減1569.6萬元、虛增1803.93萬元、虛減1634.45萬元,佔當期披露利潤總額絕對值的44.02%、25.80%、16.95%、24.43%。

處罰方面,證監會對ST佳緣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600萬元罰款;對時任董事長王進給予警告並罰款300萬元;對時任副總經理朱偉華、時任財務總監柳絮給予警告,分別罰款200萬元;對時任副總經理、董祕尹明君給予警告並罰款150萬元。上述罰款合計14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