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9日,商務部會同相關部門發佈關於優化調整無人機相關物項出口管制措施的公告,相關措施將於11月18日起正式實施。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在答記者問中表示,此次措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口管制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發佈。此前,中方已向與中方建立了出口管制對話機制的有關國家和地區作了通報。

發言人稱,此次措施涉及的無人機相關物項具有明顯的軍民兩用屬性,中方依法依規優化調整有關措施,目的是維護國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

對於出口許可申請,發言人表示,中方致力於維護全球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依法依規對相關出口許可申請進行審查,對符合規定的申請,中方將予以批准。

關於調整背景,發言人稱,動態調整出口管制措施是國際通行做法,近年來全球無人機產業和技術發展迅速,部分原來先進的產品如今已屬於大眾消費類產品。本次優化調整基於業界反映的產業和技術最新情況。

發言人表示,這反映中方堅決反對無人機被違規用於非和平目的,同時堅定支持中國企業在民用領域開展無人機國際貿易與合作。

發言人還稱,中方願通過雙邊出口管制對話交流機制,與相關方就出口管制政策和實踐開展溝通對話,同時聽取各方有關意見建議,認真履行防擴散等國際義務,促進、便利合規貿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