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19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發佈關於申報2026年度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促進法律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的通知。
通知明確,申報時間為自通知發佈之日起至2026年10月30日。
申報獎勵計算時間為2025年10月1日至2026年10月30日。
申報對象包括在臨港新片區設立業務機構的境內外仲裁、商事調解等爭議解決機構,律師事務所(含國內律師事務所分所、外國及港澳律師事務所代表機構、中外聯營律師事務所)、公證、司法鑑定、域外法律查明、法律科技、法律媒體、法律培訓等法律服務組織或機構,以及在臨港新片區從事法律服務工作的個人。
通知明確,申請單位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