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近日,國家衛健委官網刊發《對十四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第3163號建議的答覆》,回應全國人大代表此前提出的《關於加快護士法立法調研與推進立法工作的建議》。
國家衛健委在答覆中介紹,2008年1月,國務院公佈實施《護士條例》,並於2020年3月予以修訂。《護士條例》明確護士的權利、義務及執業規則,以及醫療衛生機構在保證護士人力配置、維護護士合法權益、加強護理管理方面的職責。
《護士條例》實施以來,各級政府、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採取有效措施增加護士人力、保障護士合法權益、穩定和發展護士隊伍。截至2025年底,全國註冊護士總量達到606.2萬,每千人口註冊護士數提升至4.32人。
關於下一步工作目標和計劃,國家衛健委在答覆中表示,考慮到保障護士等醫療衛生人員合法權益、職業安全相關內容在《基本醫療衛生與健康促進法》《職業病防治法》中已涵蓋,護士人力配置具體指標、護理服務價格等需要根據實際不斷調整,以及專科護士制度及授予處方權等仍在探索階段,上述相關內容不宜直接納入法律。
國家衛健委表示,將會同相關部門適時開展專題研究,對國內外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結合我國國情,對制訂護士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進行充分論證,逐步完善相關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