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026年8月28日,住建部等五個部門聯合發佈房地產新政,被業內稱為"828新政"。新政核心涉及三項基礎制度:現房銷售制,即新出讓土地優先實行現房銷售,預售項目的預售門檻提高到單體主體結構封頂;項目公司制,即項目成為獨立實施主體,集團與項目之間風險隔離;主辦銀行制,即一個項目對應一家主辦銀行,開發貸、自有資金、定金、銷售回款全部納入監管、封閉運行。

截至目前,北京、上海、廣州、深圳、杭州、天津等城市已陸續落地實施細則,政策文本從框架變成地方細則。

資金層面,採用主辦銀行制後,項目未完成履約償債前,銷售金額需全部歸集在監管賬戶,監管資金原則上不能調用到其他項目,項目閉環後超額結餘才能迴流房企集團。

某頭部房企測算顯示,新政後現房銷售的現金流回正週期將延長1.5年以上,預售回款節點推後至竣備,現金流回正週期也會延長1.2年以上;項目從拿地到開售,中間會多出12到18個月的空窗期。受此影響,一個20億元總投資額的項目,資金成本將上升約11%,項目IRR平均會下降15%以上。

同時,目前各地對現房定金的比例普遍在1%—5%之間,金額有限,如果客戶交定金最後卻沒成交,房企可能因此損失其他高意向客戶。

也有測算顯示,地段好、產品優質的項目未來可能不再需要豪華銷售中心、樣板房和創意樣板間,節約約15%的裝修成本,還可以下調營銷預算,節省30%的渠道費、管理費等。

現有實踐方面,海南從2020年開始實行現房銷售,信用等級A級、B級企業允許用保函置換30%監管資金額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