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2026年10月21日,海關總署發佈2026年第149號公告,即日起允許符合相關要求的吉爾吉斯共和國鮮食漿果進口。

公告稱,該安排依據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海關總署與吉爾吉斯共和國水資源、農業和加工工業部有關鮮食漿果輸華植物檢疫要求的規定作出,進口須符合相關檢疫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