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1日,福州永春縣自然資源局發佈文件號為永自然資地出告告字[2026]20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拍賣出讓公告。經永春縣人民政府批准,該局以拍賣出讓方式出讓1幅地塊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本次出讓地塊為2026-38號,位於桃城鎮留安社區,宗地總面積24712平方米,出讓年限40年,主要土地用途為零售商業用地。

該地塊拍賣起始價為10800萬元,加價幅度為100萬元的整數倍,競買保證金2160萬元。拍賣活動定於2026年11月20日15時舉行。

根據公告,競得人應自競得之日起30日內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含競買保證金);未按期支付出讓金的,從期滿次日起每日按欠繳款項的1‰加收違約金。桃城鎮政府負責在受讓人競得之日起15日內以“三通一平”條件交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