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當地時間10月19日,歐盟委員會通過2026/2314、2026/2310兩項實施條例,分別廢止對原產於中國的光伏玻璃徵收的最終反傾銷稅與反補貼稅,終止了對中國光伏玻璃長達12年半的“雙反”措施。
兩項條例於10月21日刊於《歐盟官方公報》,10月22日起正式生效。相關貿易限制措施自2014年5月起實施,時長約12年半。
根據此前稅率,未獲得單獨稅率的中國出口商需在歐盟海關完稅價格基礎上,被加徵最高達84.2%的反傾銷與反補貼稅,進口商在貨值之外還需再繳納接近貨值本身的稅費。
關稅終止後,已繳稅款的退稅安排同步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