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4日,蘇州正式出臺“828新政”實施細則,成為江蘇首個、全國第10個出臺該類細則的城市。細則由蘇州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蘇州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蘇州監管分局於10月23日聯合印發,文號為蘇州住建房〔2026〕13號。

細則明確,8月28日後新公告出讓的商品住房土地優先選擇現房銷售,現房銷售定金原則上不超過購房總價款的3%。

預售管理方面,8月28日後新發布出讓公告的地塊,申請預售的單體建築應完成主體結構封頂,預售資金實行全額、全過程監管;8月28日前已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的在途項目,預售條件與資金監管按原有政策執行。

已拿地但未取得規劃許可證的過渡項目原則上執行新規,在強化資金監管、完成備案後,2027年底前可按原有預售條件申請預售。

土地款方面,8月28日後發佈出讓公告的商品住宅用地,出讓價款可分期繳納,首付款在出讓合同簽訂之日起30個自然日內繳納不低於總價款的50%,餘款可約定在合同簽訂後兩年內繳清,不計利息。

分期開發方面,房地產開發企業在申報規劃方案時可擬定分期分區域開發計劃,項目可按劃定的最小單元分期辦理竣工備案。

金融安排上,8月28日後取得預售許可證的項目,竣工備案後方可發放個人住房按揭貸款(含公積金貸款),貸款資金通過受託支付方式支付至資金監管賬戶;同期簽訂開發貸款合同的項目實行主辦銀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