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8日,香港證監會發出指引,旨在協助基金業界為經修訂的《單位信託及互惠基金守則》作好準備。經修訂《單位信託守則》將於2026年11月1日生效。

指引包含多份通函、常見問題,以及關於新基金認可申請、衍生工具的使用及《單位信託守則》對可轉讓證券集體投資計劃基金的適用範圍的最新指引。

指引涵蓋經修訂《單位信託守則》下的主要變更,包括就管理基金的衍生工具風險承擔採用風險價值計算法、流動性風險管理,以及加強適用於貨幣市場基金的投資及披露規定。

證監會亦就現有基金及新基金的實施和過渡安排發出具體指引。此外,為提高認可基金的透明度,證監會發出了適用於不同類型基金的經修訂產品資料概要範本,並在所有範本中加強了有關產品分類及流動性風險管理工具的披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