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順豐控股公告,公司通過境外全資子公司順豐豐泰產業園控股有限公司,與順豐房托受託人及管理人訂立買賣協議,收購順豐房托全資附屬公司順豐物流全部已發行股份及公司間結餘,總對價約為26.11億港元,構成關聯交易。
交易完成後,順豐房托將不再持有出售主體的任何權益,並將依照《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準則》終止並清算,基金單位將從香港聯交所退市;公司通過買方持有的基金單位份額將獲得清算分配收益。
支付安排方面,買方基於其持有的約3億個基金單位享有的擬議特別分配權益金額9.52億港元從交易對價中扣除,衝抵後剩餘的16.59億港元由買方在交割時以現金支付;交易對價使用銀行貸款及/或自有資金支付。
截至公告日,公司持有買方100%股權,並通過買方間接持有順豐房托已發行基金單位總數約36.61%份額。順豐房托於2021年5月17日在香港聯交所上市;2022年6月注入的長沙豐泰產業園系其上市後首次收購的資產。
標的方面,順豐物流間接全資附屬公司持有香港、佛山、蕪湖、長沙四處物業資產,建築面積分別為9.7萬、8.3萬、6.2萬及11.3萬平方米,2026年6月30日估值合計為6,206.5百萬港元。其中香港、蕪湖和長沙物業分別用於銀行貸款的抵押擔保。
本次交易涉及受讓的公司間結餘為順豐房托對順豐物流的應收款項,截至2026年6月30日餘額為28.57億港元。
程序方面,公司於10月26日召開第七屆董事會第四次獨立董事專門會議審議通過該議案;10月29日召開的第七屆董事會第八次會議審議通過,關聯董事何捷迴避表決。該議案無需提交股東會審議,本次交易不構成重大資產重組。
本次交易完成需滿足7項先決條件,包括取得獨立基金單位持有人批准、香港證監會批准豁免《房地產投資信託基金準則》相關要求等;交割不得晚於自所有條件均滿足或獲豁免之日起十個營業日後。買方同意放棄2026年度第二次中期分派的應得權利。
除本次交易外,自2026年年初至公告披露日,公司與順豐房托發生關聯交易總額約為人民幣6.96億元,其中因續簽四處物業未來2-5年租賃協議發生的合同總額為人民幣6.94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