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網訊:10月29日,順豐控股公告,公司董事會於當日收到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甘玲提交的書面辭任函,其因個人原因申請辭去董事會祕書、副總經理、聯席公司祕書及授權代表職務。

根據有關規定,甘玲的辭任申請自送達董事會之日起生效,辭任後其將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截至公告披露日,甘玲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應當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諾事項。其確認與公司董事會並無意見分歧,亦無任何事項須提請公司股東、債權人、深圳證券交易所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注意。

甘玲自2015年加入公司以來,參與並協助推動了公司A股上市及H股上市。

根據相關規定,在聘任新任董事會祕書前,由公司董事長王衛先生代行董事會祕書職責,公司將盡快完成董事會祕書的選聘,並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甘玲辭任後,公司另一名聯席公司祕書蘇嘉敏女士作為具備《香港上市規則》第3.28條所規定的公司祕書資格及經驗的人士,將擔任公司的唯一公司祕書。董事會已委任蘇嘉敏為《香港上市規則》第3.05條項下的授權代表,委任後公司授權代表為執行董事何捷先生及公司祕書蘇嘉敏女士。